有關 21 小時線上學習課程已建置於「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臺」(http://ups.moe.edu.tw)/登入帳號/課程總覽/搜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線上 21 小時研習課程』
公文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7 月 14 日臺國(二)字第 1000123832 號函及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辦理。
二、 100 學年度起擔任國中小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之教師,必須逐年(國中 3 年內,國小 6 年內)完成旨揭在職進修並取得研習證書。
三、於 100 學年度開學前必須完成上開研習之本縣國中小教師
如下:
(一)國中:
1、各校具備「輔導活動」、「童軍教育」或「家政」證書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
2、各校因配課而擔任七年級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因應正常化教學,配課教師仍必須具備其領域課程之專業知能,故請務必報名參加)。
(二)國小:各校一年級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編制內教師)。
四、旨揭研習包含線上課程 21 小時與實體課程 15 小時,參與教師必須全程並完成線上與實體課程才可核發 36 小時研習證書
五、有關 21 小時線上學習課程已建置於「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臺」(http://ups.moe.edu.tw)/登入帳號/課程總覽/搜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線上 21 小時研習課程』請務必確實要求說明三之對象教師上網完成線上課程;另本線上課程亦開放給非前開規定對象之全縣國中小教師,亦請各校鼓勵老師完成線上研習。